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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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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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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职务     业务主管        联系方式

 1  总经理 公司总负责人              0416-5173146

 2  孙国香 技术部部长   提升机设计总负责人   0416-2668978

 3  王志辉 机械工程师   提升机设计       0416-2668977

 4  邵国学 机械工程师   安装、调试、维修负责人 0416-2668992

 5  刘 伟 电气工程师   电控设计        0416-2668996

 6  魏文倩 售后服务主任  售后服务负责人     0416-2668997

 7  徐 莉 客服人员    售后服务        0416-2668977

  煤矿安全规程(2016)中第384条:“新建、扩建矿井严禁采用普通轨斜轨人车运输。”
   1.根据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关于引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第六批)第八条中所述:
“普通轨插爪人车 2019年12月15日后禁止使用。淘汰原因:制动可靠性低、与牵引绞车无制动闭锁功能,跑车、掉道、侧翻等事故率较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
   2.根据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有限公司关于煤矿普通轨斜井人车安全标志管理方案所述:“2016年12月1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将煤矿普通轨斜井人车列入淘汰目录,明确要求“普通轨叉爪式人车3年(2019年12月16日)后禁止使用,普通轨抱轨式人车5年(2021年12月16日)后禁止使用。”
  为贯彻执行该通知,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有关规定,对煤矿普通轨斜井人车的安全标志管理,执行以下管理方案:
  1.自即日起,不再受理普通轨斜井人车产品安全标志申办的申请。
  2.对已受理尚未发放安全标志的产品,终止安全标志申办。
  3.对已取得安全标志的产品,在规定禁止使用期限到期,统一注销其安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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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8-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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